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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我不想賣樓:
門檻與土地審裁處

樓宇買賣、按揭與重建 更新於

強拍我不想賣樓:門檻與土地審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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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我不想賣樓,先確認是否已有人按《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強制售賣是法定程序,不是發展商在街招寫「已達標」就完成。你作為少數份數業主,仍可能收到法律文件、有權參與及提出證據。門檻、估價及如何分配售賣得益,一律以現行條文及審裁處命令為準。本篇不填未核對的百分比,亦不對任何發展商作有罪推定。

重點速覽

  • 街招≠已有命令。
  • 不寫一定阻得住。
  • 估價爭議是核心之一。
  • 避免政治化或點名指控。

法律界線

一般解釋:第545章設定申請強制售賣的條件、審裁處權力及售賣後分配。門檻曾有公開討論的調整,本文不寫數字,以免過時。

土地審裁處公開其程序資料。

樓宇買賣分類頁處理一般買賣,本篇不搶「樓宇買賣糾紛」作為 H1。

讀者用「強制售賣、土地審裁處強拍、少數份數業主」來搜尋時,本頁仍只回答「強拍我不想賣樓」。角色是不想出售的少數份數業主,主要意圖是強制售賣是法定程序,不是發展商一句話;不預判個案。一般解釋:可能相關法例框架是第 545 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門檻百分比以現行條文為準,不寫可能已過時的數字除非核實。2024前後門檻有調整傳聞——未核則寫『以現行第545章為準』不填百分比。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本文不作逐字引述。

處理步驟

  1. 核實法律文件。申請、誓章、聆訊日期。
  2. 整理業權及單位狀況。佔用、按揭。
  3. 獨立了解估價方向。不要只信單一方。
  4. 按指示出席或提交。缺席風險。
  5. 命令作出後才是售賣執行。之前不要自行清空而失據。

要保存哪些資料

資料 用途
業權 份數。
申請文件 是否真正程序。
單位估價材料 爭議。
按揭 得益分配。
居住需要 審裁處或會考慮的因素之一,不保證。
通訊 有否和解要約。

資料未齊仍可先處理安全或作出查詢;不要為湊齊清單而延誤求醫、報案或止付。

核心疑問

不想賣是清楚的立場,但仍要走程序,否則可能在缺席下被處理。

保證金、律師費誰承擔,視階段及結果,不保證。

不要假設 較穩妥的理解
對方認錯就等於程序完結 口頭認錯、付款、報案、法庭命令是不同階段。
部門收了投訴就等於已有判決 投訴、調查、檢控或民事判決各自獨立。
網上其他人的金額或罰則 沒有核對現行條文及你的事實之前,不能套用。

香港只適用本地法院、部門及警務處。不要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行政或仲裁程序寫進香港時間線。

容易出錯的做法與假設示例

  • 我不出聲就強拍不了。
  • 在大廈外拉橫額等於法律抗辯。
  • 網傳某個百分比一定適用於所有樓齡。

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亦不是法庭裁決):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業主收到法律信稱已達強制售賣門檻。他先核對是否已入稟及自己份數。此例不針對任何項目。

常見問題

我不想賣,是不是一定不會被強拍?

不是。第545章容許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申請強制售賣。

發展商說已達標,是不是已經賣了?

不是。須有法定申請及審裁處命令。

門檻是不是某個固定百分比?

不一定以網傳數字為準。以現行第545章為準。

我可以要求合理估價嗎?

可以在程序中處理估價爭議;結果不保證。

查詢前先整理

  • 法律信。
  • 業權。
  • 單位狀況。
  • 按揭。
  • 聆訊日。

整理後可經天神法務部 WhatsApp 查詢入口簡述情況及已採取步驟。需要個案的正式法律意見或訴訟代表時,應另向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資料整理日期:2026-10-06。以下為一般資訊;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1.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545章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45(查閱日期:2026-10-06)
  2. 土地審裁處 — 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lands.html(查閱日期:2026-10-06)

常見問題

我不想賣,是不是一定不會被強拍?

不是。第545章容許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申請強制售賣。

發展商說已達標,是不是已經賣了?

不是。須有法定申請及審裁處命令。

門檻是不是某個固定百分比?

不一定以網傳數字為準。以現行第545章為準。

我可以要求合理估價嗎?

可以在程序中處理估價爭議;結果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