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公司對公司欠款怎樣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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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公司欠款怎樣追討,常見於供應商貨款、服務費、承包尾數與關聯交易帳。搜尋意圖與私人借貸不同:當事人是公司、證據多是發票與採購電郵,且可能同時出現清盤或持續經營疑慮。本頁鎖定 B2B 帳款,與私人借貸追討、債權人破產呈請分工。
公司對公司欠款應先固定合約/訂單、發票、交付或服務完成與對帳紀錄,再以公司抬頭書面催收;民事途徑按金額與爭議複雜度選擇,不一定是小額錢債。若對方可能無力償債,須另評估公司清盤等框架(例如第32章相關程序意識),而非只對個人口頭施壓。
生活例子
例子一:已交貨,發票逾期九十日
彙整送貨單、簽收與對帳電郵,先發正式催收信並計算約定利息(如有)。
例子二:對方以品質爭議拒付全數
分開處理「貨款是否到期」與「品質扣款是否成立」;保留檢測與來往郵件。
例子三:對方公司仍運作但銀行戶口轉名
繼續以公司為對象固定證據;是否涉及其他法律問題須另評估,勿自行凍結他人帳戶。
此生活例子相關的成文法框架,可見第 6 章《破產條例》(電子版香港法例);亦可於香港法例目錄搜尋核對。
重點速覽
- 用公司文件追公司債,避免只靠業務員私人對話。
- 對帳與催收信抬頭、實體要正確。
- 無力償債跡象出現時,策略可能轉向清盤/破產相關評估。
- 不教非法扣貨或虛假發票。
法例及風險
商業帳款本質是合約債務。金額與案情決定法院/審裁處選擇。
B2B 追討的快速解釋:先把「誰欠、欠哪張單、貨或服務是否已交付」釘死,再談法院;公司空殼或停業時,要改問清盤/破產路徑而非只追業務員私人電話。
你應該怎樣處理
法律程序流程(一般對讀)
- 對帳與書面催收
- 協商/調解(如適合)
- 民事入稟
- 判決與執行
- 無力償債時評估清盤/相關程序
應整理哪些文件?
| 資料 | 用途 |
|---|---|
| 合約/採購訂單 | 確立交易 |
| 發票與對帳單 | 金額 |
| 送貨/完工證明 | 履行 |
| 品質爭議往來 | 抗辯點 |
| 公司查冊資料 | 當事人正確 |
核心疑問:應告公司還是告董事個人?
多數帳款以簽約公司為被告;何時可追董事個人屬另一法律問題(例如拆穿公司面紗或個人擔保),本頁不展開操作,亦不作個案承諾。
常見誤解
- 「有發票就一定是小額錢債」——未必。
- 「對方公司沒有辦公室就不能告」——送達與公司註冊資料仍可能相關。
- 「扣留下一票貨最安全」——可能衍生新爭議。
常見問題
公司對公司欠款是否一定走小額錢債審裁處?
不一定。須視金額、爭議性質與當事人是否適合該審裁處管轄;商業帳款亦常評估區域法院等民事途徑。
只有發票沒有正式合約,是否完全不能追?
不一定。發票、訂購紀錄、電郵確認與送貨/服務完成證明仍可能構成材料。
對方公司已停業,是否等於不用還?
不一定。仍須核對公司狀況、清盤或破產相關程序與可追討對象;本頁不保證結果。
可否扣留對方貨物抵債?
不一定,且自行扣貨風險高;應先評估合約權利與合法程序,避免演變成其他爭議。
本頁是否適用於股東內訌或董事責任?
不是主詞。本頁鎖定公司對公司帳款追討;公司治理爭議另評估。
可否保證商業帳款一定全數收回?
不可以。本頁不保證結果。
查詢前可準備什麼
請準備:公司雙方名稱、發票清單、爭議摘要與對方最近回覆。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延伸閱讀:債務、破產與追數分類、法律程序資源、法律表格目錄、被追數與催收界線、小額錢債審裁處。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來源包括電子版香港法例相關章節及公開司法/部門資訊;查閱日期:2026-10-14。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整理,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常見問題
公司對公司欠款是否一定走小額錢債審裁處?
不一定。須視金額、爭議性質與當事人是否適合該審裁處管轄;商業帳款亦常評估區域法院等民事途徑。
只有發票沒有正式合約,是否完全不能追?
不一定。發票、訂購紀錄、電郵確認與送貨/服務完成證明仍可能構成材料。
對方公司已停業,是否等於不用還?
不一定。仍須核對公司狀況、清盤或破產相關程序與可追討對象;本頁不保證結果。
可否扣留對方貨物抵債?
不一定,且自行扣貨風險高;應先評估合約權利與合法程序,避免演變成其他爭議。
本頁是否適用於股東內訌或董事責任?
不是主詞。本頁鎖定公司對公司帳款追討;公司治理爭議另評估。
可否保證商業帳款一定全數收回?
不可以。本頁不保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