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工傷判傷程序: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如何評估?
本頁目錄
工傷判傷程序,是指僱員因工受傷後,就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所需缺勤期間等事項,接受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的一般流程。搜尋此意圖的人,通常已完成報稱與病假階段,想知道何時評估、誰評估、證明書發出後可以做什麼。本頁鎖定「判傷/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評估」,與站內工傷僱員補償申索程序分工,不重寫整套報稱與病假錢計算。
香港工傷判傷,一般由勞工處委任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普通評估,必要時特別評估)按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框架,評估因傷引致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比及所需缺勤期間。傷勢相對穩定後,職業醫學單位才會決定是否轉介。評估結果以證明書(常見為表格7或8)載明;任何一方可在證明書發出後依法提出反對。第一步是依勞工處通知準時出席並帶齊病歷與病假紀錄,而不是自行估算百分比。
生活例子
例子一:骨折癒合後收到評估通知
應按通知時間地點出席,帶齊診斷、手術報告與病假紙,並如實說明復康後仍受影響的動作。
例子二:同事說「輕傷不用判傷」
是否需要評估由醫療穩定性與勞工處跟進決定,不宜以同事經驗代替官方通知。
例子三:僱主要求簽署「接受評估結果即了結一切」
評估證明書與全面和解是不同文件;簽署前須看清是否同時放棄其他權利。
此生活例子相關的成文法框架,可見第 282 章《僱員補償條例》(電子版香港法例);亦可於香港法例目錄搜尋核對。
重點速覽
- 判傷聚焦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與缺勤期間,不是即時「定價」。
- 普通評估與特別評估屬兩層架構,後者處理特別情況。
- 證明書發出後有反對時限;逾期可能影響覆核空間。
- 本頁不重寫報稱期限與病假錢公式。
法例及風險
因工意外引致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與評估框架,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條例第一附表就若干損傷訂明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未列明者須按條例精神及事實評估。勞工處公開指南說明:普通評估委員會負責評估所需缺勤期間及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比;若認為不足以反映僱員特別情況,可轉介特別評估委員會。
工傷判傷的快速解釋:先問「傷勢是否已相對穩定、有否勞工處評估通知、證明書載明什麼」,三題清楚後才談金額與和解;不要用網上他人百分比套用自己。
你應該怎樣處理
- 依通知出席評估。遲到或缺席可能延誤個案。
- 帶齊醫療與病假紀錄。包括專科、物理治療與影像報告。
- 如實說明殘餘影響。不要誇大或隱瞞既往傷患。
- 收取證明書後核對內容。百分比、缺勤期間與身份資料。
- 若不服結果,留意反對時限。一般須在證明書發出後短期內以書面提出;細節以勞工處及條例為準。需要時經 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查詢一般方向。
法律程序流程(一般對讀)
- 報稱與醫療跟進(見程序指南)
- 傷勢相對穩定/職業醫學單位跟進
- 轉介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
- 發出評估證明書(表格7或8等)
- 書面反對/覆核(如適用)→ 進一步爭議可涉區域法院
應整理哪些文件?
| 資料 | 用途 |
|---|---|
| 勞工處評估通知 | 出席時間與地點 |
| 病歷、影像、手術報告 | 傷勢與殘餘影響 |
| 病假紙與出勤紀錄 | 缺勤期間 |
| 糧單或入息證明 | 其後金額計算材料 |
| 評估證明書副本 | 反對與跟進依據 |
核心疑問:判傷之後怎樣理解結果?
證明書載明的百分比,是計算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的關鍵輸入之一,但仍須對讀年齡、每月入息及條例最低/最高框架。沒有「同一傷勢統一金額」。簽署任何了結文件前,應分清:評估結果、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已付金額,以及是否同時放棄民事權利。
常見誤解
- 「判傷等於官司已完」——不是。
- 「附表沒有寫就一定是零百分比」——未必。
- 「僱主不同意評估就可以不付款」——評估與付款爭議須依法跟進,不是單方口頭否定。
常見問題
工傷判傷是否等於補償金額已最終確定?
不是。評估證明書處理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所需缺勤期間等事項;金額計算、爭議與付款仍可能另有步驟。
傷勢未穩定時,是否一定立刻排期判傷?
不一定。實務上常待傷勢相對穩定後,才由職業醫學單位決定是否轉介評估委員會;應依勞工處通知出席。
附表沒有列出的傷勢,是否就不能評估?
不是。條例附表列明若干損傷的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未列明者仍可能按附表精神及事實評估。
普通評估與特別評估有何分別?
普通評估委員會先按條例框架評估;若認為在僱員特別情況下不足以反映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可轉介特別評估委員會。
本頁是否保證一定取得某一百分比?
不是。本頁不保證任何評估結果。
查詢前可準備什麼
請用一頁紙寫下:意外日期、已否報稱、病假起迄、評估通知日期、證明書結果(如有)、是否已簽署任何了結文件。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延伸閱讀:工傷僱員補償申索程序、判傷證明書異議跟進、工傷與人身傷害分類、法律程序資源、僱員補償表格2填表指南、第282章摘要
來源包括電子版香港法例第282章、勞工處僱員補償公開資料;查閱日期:2026-10-14。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整理,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常見問題
工傷判傷是否等於補償金額已最終確定?
不是。評估證明書處理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所需缺勤期間等事項;金額計算、爭議與付款仍可能另有步驟。
傷勢未穩定時,是否一定立刻排期判傷?
不一定。實務上常待傷勢相對穩定後,才由職業醫學單位決定是否轉介評估委員會;應依勞工處通知出席。
附表沒有列出的傷勢,是否就不能評估?
不是。條例附表列明若干損傷的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未列明者仍可能按附表精神及事實評估。
普通評估與特別評估有何分別?
普通評估委員會先按條例框架評估;若認為在僱員特別情況下不足以反映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可轉介特別評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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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頁不保證任何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