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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傷證明書結果不服怎樣跟進?

工傷與人身傷害 更新於

判傷證明書結果不服怎樣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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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證明書百分比不符預期?本貼士整理書面反對、覆核證明書與進一步跟進的一般時限意識。

對工傷判傷證明書結果不服時,應先核對證明書發出日期與書面反對期限。勞工處公開指南指出,任何一方可在證明書發出後14日內以書面反對,其後由評估委員會覆核並可發出覆核證明書;進一步反對可能涉及區域法院並另有時限。第一步是依證明書指示提交反對理由與醫療材料,而不是只在社交平台爭議百分比。

本貼士支援工傷判傷程序,主詞鎖定「判傷證明書異議跟進」。

生活例子

例子一:認為百分比偏低,仍有活動受限

在時限內書面說明殘餘影響,並附專科或復康報告。

例子二:僱主提出反對

僱員應出席覆核並帶齊同一套病歷,勿以為「公司反對就自動結束」。

例子三:時限將至仍在等朋友意見

先按官方渠道提交反對,再補充材料,避免逾期。

法例及風險

判傷異議的快速解釋:反對是「要求覆核評估」的程序動作,不是辱罵評估委員;理由要對準傷勢與工作能力,並守時限。

你應該怎樣處理

  1. 記下證明書發出日期與反對期限。
  2. 書面列明不服理由與殘餘影響。
  3. 附上新的醫療或復康材料(如有)。
  4. 依勞工處指示出席覆核。
  5. 仍不服則核對向區域法院反對的時限;經 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查詢。

法律程序流程

  1. 收取證明書(表格7或8等)
  2. 14日內書面反對(如適用)
  3. 覆核評估
  4. 覆核證明書(表格9或10等)
  5. 進一步反對(區域法院,如適用)

常見問題

收到判傷證明書後,是否只有14日可以反對?
勞工處公開資料指出,任何一方須在證明書發出後14日內以書面提出反對;細節以現行公布及證明書指示為準。

反對後會怎樣?
勞工處會安排評估委員會覆核,並可發出覆核證明書(常見為表格9或10);仍不服則可能涉及向區域法院提出進一步反對,並有時限。

僱主反對評估,僱員是否一定不利?
須視乎具體事實與文件。反對是程序權利;結果視覆核與事實而定,不是誰先反對誰就贏。

沒有出席評估,還可以反對嗎?
應先了解缺席原因與勞工處指示;程序權利與事實證明仍須按現行框架處理,不宜假設自動維持或自動作廢。

反對是否等於同時展開民事訴訟?
就公開資訊而言,評估覆核與民事疏忽申索是不同軌道。

本頁是否保證反對後百分比一定上調?
就公開資訊而言,本頁不保證結果。

延伸閱讀:判傷程序、補償金額因素、申索程序、工傷分類、法律程序資源、第282章摘要。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整理(整理日期:2026-10-14),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查閱日期: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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