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怎樣理解僱員補償表格 2:
僱主呈報工傷的填寫重點

工傷與人身傷害 更新於

怎樣理解僱員補償表格 2:僱主呈報工傷的填寫重點
本頁目錄

僱員因工受傷或死亡時,僱主常需按《僱員補償條例》框架向勞工處呈報。表格 2 是公眾最常聽到的僱主呈報表格之一。本頁說明應準備哪些資料、常見欄位概念與錯誤,並以示意圖輔助理解;正式欄位以勞工處最新版本為準。

何時使用表格 2

當發生引致僱員死亡或喪失工作能力的工傷意外,僱主需要依法呈報時,應使用勞工處公布的相關僱員補償表格(包括表格 2)。

《僱員補償條例》就僱主呈報意外及僱員通知等事宜訂有框架。僱主呈報義務不應理解為「只有承認責任才需要呈報」。條文細節請核對現行版本。

來源方向:第 282 章《僱員補償條例》;見 電子版香港法例;表格入口:勞工處公用表格。查閱日期:2026-10-12。

快速解釋:呈報是把意外事實通知主管當局;它不等於承認或否定補償責任的最終結論。

下載官方連結

勞工處公用表格(官方)。請在頁內定位僱員補償相關表格 2 的最新檔案。


僱員補償表格2教學示意圖
教育示意圖:僱主、僱員、意外詳情與傷勢等資料區塊。查閱日期:2026-10-12。

逐步教填:資料準備與欄位概念

  1. 僱主資料。公司/東主正確名稱、地址、聯絡人。
  2. 僱員資料。姓名、身份識別、職位、入職日期、工資相關資料(按表格要求)。
  3. 意外詳情。日期、時間、地點、工作任務、經過描述應具體可核對。
  4. 傷勢與缺勤。醫療機構、病假、是否喪失工作能力。
  5. 核對後提交。按勞工處現行提交方式(網上/紙本)辦理,並保留副本。

常見錯誤

  • 以為「雙方私下和解」就可以不呈報。
  • 經過描述過於空泛,事後無法核對。
  • 僱員未同步保存就醫與通知僱主的書面紀錄。

交表/送達注意

呈報後仍可能涉及醫療評估、補償協議或爭議程序。詳見工傷僱員補償申索程序。

表格版本、費用、提交方式及法定時限以發出機關於查閱當日(2026-10-12)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HKLAWEX(天神法務部)是一般法律資訊平台,並非律師行。

常見問題

僱主不承認責任是否仍要呈報?

呈報義務一般不取決於僱主是否承認須支付補償。請以《僱員補償條例》現行條文為準。

僱員可否自己通知?

僱員亦應按條例框架盡快通知僱主,並可向勞工處了解呈報途徑。

表格 2 是否等於補償已經談妥?

不是。呈報是程序義務,補償金額與爭議屬另一層事宜。

延遲呈報有什麼風險?

可能構成違法及影響其後處理。期限以條例及勞工處說明為準。

死亡個案是否同一套表格?

工傷死亡另有嚴格呈報要求,應立即核對勞工處現行指引。

本頁是否教人逃避呈報?

否。本頁強調依法呈報與保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