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工傷後被解僱:
補償與僱傭終止不要混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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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被解僱,最常見錯誤是把兩件事捆成一筆「包薪離職」。僱員補償(第282章)處理因工受傷的法定補償;解僱是否有效、有沒有代通知金或是否在受限制期間終止,則按僱傭條例及合約。補償申索一般不因為你不再是員工而自動消滅。先保存工傷報告、病假紙、終止信。
重點速覽
- 補償與解僱分開計算。
- 不要簽放棄補償的文件而不理解。
- 工傷病假期間終止,不一定自動違法,但要核對事實及條例。
- 本篇不重複整份僱員補償程序。
法律界線
一般解釋:第282章規定僱主須通知及支付某些期間的補償性病假薪酬等,細節以現行條文為準。
一般解釋:第57章處理終止。兩章同時適用時,權利可以並行。
勞工處僱員補償專頁說明表格及時限方向。
讀者用「工傷病假被炒、僱員補償期間解僱、工傷後遣散」來搜尋時,本頁仍只回答「工傷後被解僱」。角色是僱員,主要意圖是僱員補償申索不因解僱自動消失;解僱另按僱傭條例。一般解釋:可能相關法例框架是第 282 章;第 57 章。不寫解僱一定違法。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本文不作逐字引述。
處理步驟
- 確認工傷有沒有按規定通知。僱主及僱員都可能有通知角色。
- 保存醫療及病假錢紀錄。已付未付。
- 保留解僱文件。理由、日期。
- 不要用補償換離職而不寫清楚。每項放棄要對應什麼。
- 分別列出補償項目與僱傭項目。再考慮勞工處。
要保存哪些資料
| 資料 | 用途 |
|---|---|
| 工傷表格 | 通知。 |
| 病假紙 | 期間。 |
| 病假錢 | 付款。 |
| 終止信 | 解僱。 |
| 和解草稿 | 有否放棄條款。 |
| 出勤 | 意外當日。 |
資料未齊仍可先處理安全或作出查詢;不要為湊齊清單而延誤求醫、報案或止付。
核心疑問
解僱不自動等於補償完結。
自願離職陳述若與事實不符,日後很難解。
| 不要假設 | 較穩妥的理解 |
|---|---|
| 對方認錯就等於程序完結 | 口頭認錯、付款、報案、法庭命令是不同階段。 |
| 部門收了投訴就等於已有判決 | 投訴、調查、檢控或民事判決各自獨立。 |
| 網上其他人的金額或罰則 | 沒有核對現行條文及你的事實之前,不能套用。 |
香港只適用本地法院、部門及警務處。不要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行政或仲裁程序寫進香港時間線。
容易出錯的做法與假設示例
- 以為被炒就等於工傷案結束。
- 一次過收錢就當所有權利賣斷而不看紙。
- 匿藏工傷以求保留工作。
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亦不是法庭裁決):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扭傷後第三週收到終止信,人事把餘下病假錢與代通知金寫在同一張支票。僱員要求分項。此例不是法律結論。
常見問題
工傷後被解僱,補償是不是沒有了?
不是。補償申索不因解僱自動消失。
工傷病假期間解僱一定違法嗎?
不一定。要看第57章及事實,不是口號。
僱主叫我簽自願離職換補償,可不可以?
可以拒絕。簽署前必須明白放棄範圍。
我可以同時去勞資審裁處和僱員補償途徑嗎?
可以視項目分開跟進,但應避免重複申索同一筆損失。
查詢前先整理
- 工傷通知。
- 病假。
- 終止信。
- 已付款。
- 有否和解草稿。
整理後可經天神法務部 WhatsApp 查詢入口簡述情況及已採取步驟。需要個案的正式法律意見或訴訟代表時,應另向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資料整理日期:2026-10-06。以下為一般資訊;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282章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82(查閱日期:2026-10-06)
- 勞工處:僱員補償 —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ecd.htm(查閱日期:2026-10-06)
常見問題
工傷後被解僱,補償是不是沒有了?
不是。補償申索不因解僱自動消失。
工傷病假期間解僱一定違法嗎?
不一定。要看第57章及事實,不是口號。
僱主叫我簽自願離職換補償,可不可以?
可以拒絕。簽署前必須明白放棄範圍。
我可以同時去勞資審裁處和僱員補償途徑嗎?
可以視項目分開跟進,但應避免重複申索同一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