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業主可採取的步驟
租客欠租,業主最急的是停損,但程序錯了,可能反而變成自己理虧。先把租約、催收與收回管有分開處理。
這類情況通常關哪一條法
租住關係受租約約束,部分情況亦涉及第 7 章《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現行版本。土地審裁處或區域法院的收回管有程序,以當時適用的實務指示與條例為準。
白話重點
第一步通常是核對欠租期、已收金額與付款紀錄,再按租約發出書面通知。恐嚇、騷擾或切斷水電,不但無助收租,還可能惹上其他法律問題。
即使租約寫明「欠租即可收回單位」,實際執行仍往往要經過法庭或審裁處命令,而不是即日換鎖。
建議行動
- 整理租約、銀行入帳、WhatsApp 催收與單位狀況照片。
- 以書面列出尚欠租金、限期與後果,保留送達紀錄。
- 評估目標是追回租金、收回單位,還是兩者並行。
- 涉及劏房或口頭租約,更要先把租期與租金證據補齊。
常見問題
欠租可否立刻換鎖?
自行換鎖趕走租客,可能構成違法或不當行為,風險很高。收回管有應循合法程序。
訂金可否直接抵銷欠租?
視乎租約怎樣寫,以及帳目如何結算。抵銷不代表你可以跳過終止租約的書面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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