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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有什麼分別?

僱傭與僱員權益 更新於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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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最易把代通知金、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混成一筆。先分清你符合哪一項,再談金額。本頁與站內僱傭終止相關指南分工。終止僱傭時,公司提出的「一筆過補償」可能混合多個項目;簽署前一定要分項看清是否包含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或代通知金。

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前,應計清楚連續受僱年期,保存解僱信或結業通知,並核對最後數個月工資。第 57 章訂明資格與計算框架;強積金對沖安排以當時生效條文為準。

重點速覽

  • 兩者都不是被解僱就自動有。
  • 年資、終止原因與計算方法不同。
  • 代通知金是另一筆帳。
  • 對沖與計算以當時生效條文為準。

生活例子

例子一:公司搬遷裁員

(示例。)核對是否符合遣散費資格,不要只看公司口頭「包補」。

例子二:長期服務後被解僱

(示例。)分開核對長期服務金與代通知金,避免混成一筆。

例子三:結業但年資不足

(示例。)以條例年資門檻為準,而不是同情分數。

例子四:合約寫明額外補償

(示例。)合約額外條款與條例最低保障要分開核對,取較有利且合法的計算基礎。

此生活例子相關的成文法框架,可見第 57 章《僱傭條例》(電子版香港法例);亦可於香港法例目錄搜尋核對。

法例及風險

終止僱傭補償先問資格,再問計算;口頭「包你」不能取代條例。

怎樣判斷你的情況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都要先過資格關,再談金額。先確認終止原因、連續年資與工資基數,再核對公司計算表有否把代通知金、假期薪金或其他款項混在一起。強積金對沖等安排以當時生效條文為準,簽署「一筆過了結」前應要求分項。若文件不足,先書面追索計算細節,比空泛爭論「不公平」更有效。若你曾同意無薪停工、調職或合約更新,這些日期可能影響連續年資計算,應一併放入時間線。公司口頭承諾的「補錢」不能取代書面分項與條例資格核對。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快速解釋:先用「終止原因 + 年資 + 工資基數」判斷你符合哪一項,再核對計算與對沖。

你應該怎樣處理

  1. 計清楚連續受僱年期。
  2. 保存解僱信或結業通知。
  3. 核對最後數個月工資。
  4. 把代通知金與終止補償分開列帳。
  5. 需要時查詢。經 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提供年資與終止文件。

法律程序流程(一般對讀)

  1. 確認終止原因與年資
  2. 判斷適用項目
  3. 核算工資基數
  4. 核對對沖/扣減
  5. 書面追討或勞資途徑(視情況)

應整理哪些文件?

資料 用途
僱傭合約與出糧紀錄 年資與工資
解僱/結業通知 終止原因
強積金紀錄 對沖核對
計算表 爭議對證

核心疑問:公司叫我簽收據了結是否要簽?

未看清楚是否包含哪些項目、金額如何計算前,不要急簽。要求分項列明。若公司拒絕提供計算表,應書面要求列出年資、工資基數與每個項目金額。

常見誤解

  • 「被炒一定有遣散費」——要看資格。
  • 「長期服務金同遣散費一定雙享」——不要假設。
  • 「代通知金就係全部」——可能還有其他項目。
  • 「口頭包補一定得」——以條例與文件為準。

常見問題

公司結業是否一定有遣散費?
視乎你是否符合條例的年資與終止情況。以第 57 章現行條文為準。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可否同時全取?
兩者資格與計算不同,且可能受當時生效的對沖等安排影響;不要假設一定可重疊全取。

代通知金是否等於遣散費?
不是。代通知金是另一筆帳,不要混成一句被炒一定有。

強積金會否影響實收?
對沖等安排以當時生效條文為準;應核對計算表。

可否保證一定獲某金額?
不可以。本頁不保證結果。

查詢前可準備什麼

請準備入職日、終止日、終止原因文件、出糧紀錄與公司提出的計算。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查詢時請說明你已完成哪些步驟、仍缺哪些文件,以及你最想先處理的單一問題(例如催告、覆核、投訴或了解時效),以便對焦一般資訊範圍。

延伸閱讀:僱傭分類、第 57 章摘要、法律程序資源。

來源包括電子版香港法例相關章節及公開部門說明(以各機構當日公布為準);查閱日期:2026-10-20。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整理,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常見問題

公司結業是否一定有遣散費?

視乎你是否符合條例的年資與終止情況。以第 57 章現行條文為準。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可否同時全取?

兩者資格與計算不同,且可能受當時生效的對沖等安排影響;不要假設一定可重疊全取。

代通知金是否等於遣散費?

不是。代通知金是另一筆帳,不要混成一句被炒一定有。

強積金會否影響實收?

對沖等安排以當時生效條文為準;應核對計算表。

可否保證一定獲某金額?

不可以。本頁不保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