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管理費爭議:
加費、欠費、停服務

大廈法團與物業管理 更新於

管理費爭議:加費、欠費、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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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爭議在香港極常見:一方覺得加得不合理,另一方覺得有人搭便車。先讀公契與最近一次有效決議,再談欠費後果。

大廈管理費爭議涉及哪些《建築物管理條例》與公契安排?

業主立案法團、會議與管理的法定框架,見第 344 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現行版本。大廈公契(DMC)是合約性文件,往往決定分攤份額與管理公司權限。

管理費爭議中,為什麼要先核對法團決議與公契條文?

加費是否有效,通常要看預算、通過程序、投票份額與通知是否妥當。帳目不透明,可以先要求查閱,而不是在群組互相指責。

管理公司是受聘者。管理員個人承諾,不能取代法團決議或公契條文。

面對管理費爭議,一般應按什麼步驟查核帳目與決議?

  1. 取得公契相關摘錄、最近通告、預算案與會議紀錄。
  2. 核對你的業權份額與應繳金額計算。
  3. 書面要求解釋加費項目,並保留回覆。
  4. 若涉及大維修招標,另見本分類其他指南,不要與日常管理費混成一筆糊塗帳。

常見問題

不同意加費是否可以拒交全部管理費?

單方面拒交可能令你變成欠費業主,影響表決與追討。應先核對決議是否有效,再決定反對途徑。

法團可否因欠費而切斷供水?

措施是否合法,取決於公契、決議與是否構成滋擾或不當施壓。不要假設「大廈慣例」等於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