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爭議:加費、欠費、停服務
管理費爭議在香港極常見:一方覺得加得不合理,另一方覺得有人搭便車。先讀公契與最近一次有效決議,再談欠費後果。
這類情況通常關哪一條法
業主立案法團、會議與管理的法定框架,見第 344 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現行版本。大廈公契(DMC)是合約性文件,往往決定分攤份額與管理公司權限。
白話重點
加費是否有效,通常要看預算、通過程序、投票份額與通知是否妥當。帳目不透明,可以先要求查閱,而不是在群組互相指責。
管理公司是受聘者。管理員個人承諾,不能取代法團決議或公契條文。
建議行動
- 取得公契相關摘錄、最近通告、預算案與會議紀錄。
- 核對你的業權份額與應繳金額計算。
- 書面要求解釋加費項目,並保留回覆。
- 若涉及大維修招標,另見本分類其他指南,不要與日常管理費混成一筆糊塗帳。
常見問題
不同意加費是否可以拒交全部管理費?
單方面拒交可能令你變成欠費業主,影響表決與追討。應先核對決議是否有效,再決定反對途徑。
法團可否因欠費而切斷供水?
措施是否合法,取決於公契、決議與是否構成滋擾或不當施壓。不要假設「大廈慣例」等於合法。
需要法律幫手?搵新式師爺啦!
正面對具體爭議,留下情況摘要。我們會評估是否適合跟進,並說明資訊與個案處理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