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誡供詞入門:簽署前要明白甚麼
在壓力下簽署一份你未讀清楚的文件,是刑事程序中常見風險。本頁只說明一般注意,不提供個案策略,亦不協助隱瞞或規避執法。
在警署作供或簽署文件前應注意什麼?
刑事程序見第 221 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現行版本。警誡的意思與保持緘默的權利,應按當時程序理解。
「你有權保持緘默;你所說的話可能被用作證據。是否作供及如何表述,應在明白後果後謹慎決定。」
警誡常見要旨(程序資訊);詳見第 221 章相關框架 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日期:2026-09-07。不構成法律意見。
實際例子
警員把寫好的文件放在你面前要你快簽
你應要求時間閱讀,不明白的字句要求解釋,未明白前不要簽署。本頁不教你如何「避過調查」。
建議行動
- 要求閱讀全文,不明白就問。
- 記低時間、地點與在場人員。
- 有需要可了解法律援助。
- 不要倚賴教人規避執法的傳聞。
本頁屬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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