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法務部 · 香港法例
第588章《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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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釋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旨在設立一個獨立機構,以規管會計專業人士,並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執行表現。該條例涵蓋了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組成、職能及權力,並規定了對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進行查詢的程序。此外,條例還涉及執業證書的發出及續期等事宜,確保會計專業的透明度和合規性。這些規定有助於維護公眾利益,促進市場信任。
簡單生活例子
- 假設一名會計師希望在香港執業,他需要根據該條例申請執業證書並遵循相關規定。
- 假設某上市公司未能按規定提交財務報告,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可以進行查詢以確保合規。
- 假設一名會計師被指控不當行為,根據條例,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有權進行調查並作出紀律處分。
完整條文(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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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旨在設立獨立機構,透過註冊、發出執業證書、查察、調查及紀律處分,規管會計專業人士,並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在就會計師而執行其職能方面的表現;就針對受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所規管者作出的決定的覆核及上訴機制,訂定條文;就對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符合規管性規定而進行查訊,訂定條文;就須繳付予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的徵費,訂定條文;以及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第1部 導言
1. 簡稱
2. 釋義
3. 何謂上市實體、公眾利益實體等
3A. 不同種類的核數師及項目的涵義
3B. 專業人士的專業方面的不當行為
4.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的執業方面的不當行為
5. 有關不遵從事宜
第2部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6.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7. 會財局的組成
8.
9. 會財局的職能
10. 會財局的權力
10A. 會財局作出指示的權力
10B. 諮詢委員會
11. 轉授
12. 在某些情況下向指明當局提供協助等
13. 會財局可發出指引
14. 行政長官的指示
15. 會財局須提交資料
16. 豁免繳稅
17. 財政年度及預算
18. 帳目
19. 審計署署長擔任核數師
20. 將報告及報表提交立法會省覽
第2A部 發出執業證書和將事務所名稱、事務所及執業法團註冊等
第1分部向會計師發出執業證書第1次分部申請執業證書20AA. 申請
20AAB. 就申請作決定
20AAC.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D. 發出執業證書
20AAE. 執業證書的有效期
20AAF. 申請
20AAG. 就申請作決定
20AAH.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I. 在續期時發出執業證書
20AAJ. 在續期決定生效前,現行執業證書維持有效
20AAK. 經續期執業證書的有效期
20AAL. 執業證書的發出或續期規定
20AAM. 申請人須提供資料
20AAN. 以欺詐手段促致發出執業證書屬罪行
20AAO. 基於非紀律問題的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執業證書
20AAP. 就取消或暫時吊銷執業證書發出通知
20AAQ. 須有註冊辦事處
20AAR. 如詳情有變更,須告知會財局
20AAS. 申請
20AAT. 就申請作決定
20AAU.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V. 發出註冊證書
20AAW. 註冊的有效期
20AAX. 申請
20AAY. 就申請作決定
20AAZ.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ZA. 在續期時發出註冊證書
20AAZB. 在續期決定生效前,現行註冊維持有效
20AAZC. 經續期註冊的有效期
20AAZD. 註冊規定——事務所名稱
20AAZE. 註冊規定——事務所組成
20AAZF. 申請人須提供資料
20AAZG. 以欺詐手段促致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的註冊屬罪行
20AAZH. 基於非紀律問題的理由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
20AAZI. 就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發出通知
20AAZJ. 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的效果
20AAZK. 須有註冊辦事處
20AAZL. 如詳情有變更,須告知會財局
20AAZM. 申請
20AAZN. 就申請作決定
20AAZO.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ZP. 發出註冊證書
20AAZQ. 註冊的有效期
20AAZR. 申請
20AAZS. 就申請作決定
20AAZT.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AAZU. 在續期時發出註冊證書
20AAZV. 在續期決定生效前,現行註冊維持有效
20AAZW. 經續期註冊的有效期
20AAZX. 註冊規定
20AAZY. 為施行第20AAZX(5)條的專業彌償規定
20AAZZ. 申請人須提供資料
20AAZZA. 以欺詐手段促致執業法團的註冊屬罪行
20AAZZB. 基於非紀律問題的理由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
20AAZZC. 就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發出通知
20AAZZD. 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的效果
20AAZZE. 須有註冊辦事處
20AAZZF. 如詳情有變更,須告知會財局
20AAZZG. 如不再符合某些規定,須告知會財局
20AAZZH. 如建議修訂組織章程細則,須告知會財局
20AAZZI. 會財局須設立和備存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及執業法團註冊紀錄冊
20AAZZJ. 查閱會財局註冊紀錄冊等
20AAZZK. 捏改會財局註冊紀錄冊屬罪行
20AAZZL. 禁止冒認執業會計師或從事執業會計師執業等
20AAZZM. 禁止無執業證書而簽署審計報告
20AAZZN. 禁止宣傳本身是執業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等,或採用某些稱謂
20AAZZO. 禁止顯示本身是執業法團,或採用某些稱謂
20AAZZP. 第20AAZZN及20AAZZO條不適用於外地會計團體的成員
20AAZZQ. 法團高級人員就某些罪行負有法律責任
20AAZZR. 禁止擔任職位或提供服務及追討費用等
20AAZZS. 第5分部無礙某些作為
第3部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及認可
第1分部釋義20A. 釋義
20B. 禁止承擔和進行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20C. 禁止顯示自己是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20D. 禁止以項目合夥人的身分進行活動
20E. 禁止以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的身分進行活動
20F. 罪行
20G. 申請
20H. 就申請作決定
20I.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J. 註冊的有效期
20K. 申請
20L. 就申請作決定
20M.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N. 在續期決定生效前,現行註冊維持有效
20O. 獲續期的註冊的有效期
20P. 申請人須提供資料
20Q. 適當人選的斷定
20R.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屬罪行
20S. 會財局可施加或修訂條件
20T. 可基於非紀律問題的理由,撤銷或暫時吊銷註冊
20U.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有註冊負責人
20V.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不得授權並無註冊的人進行活動
20W.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提供足夠資源等
20X. 註冊後沒有符合某些規定
20Y. 額外註冊負責人
20Z. 如詳情有變更,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作出通知
20ZA. 如註冊負責人、合夥人及董事有變更,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作出通知
20ZB. 禁止承擔和進行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20ZC. 禁止顯示自己是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20ZD. 罪行
20ZE. 申請
20ZF. 就申請作決定
20ZG.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ZH. 原則批准的有效期
20ZI. 非香港核數師在承擔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時,即獲認可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20ZJ. 認可的有效期
20ZK. 申請
20ZL. 就申請作決定
20ZM. 就決定發出通知
20ZN. 在續期決定生效前,現行認可維持有效
20ZO. 獲續期的認可的有效期
20ZP. 申請人須提供資料
20ZQ.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屬罪行
20ZR. 會財局可施加或修訂條件
20ZS. 可基於非紀律問題的理由,撤銷或暫時吊銷認可
20ZT. 對按照相互認可協議獲確認的內地核數師,予以認可
20ZU. 非香港實體須就終止委任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發出通知
20ZUA. 第20ZU條的補充條文:非香港實體成為經遷冊公司
20ZV. 獲認可後沒有符合某些規定
20ZW. 如詳情有變更,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作出通知
20ZX. 會財局須設立和備存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紀錄冊
20ZY. 查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紀錄冊等
第3AA部 關於執業單位等的查察及調查
第1分部導言20ZZ. 釋義
20ZZA. 會財局可委任會計師查察員
20ZZB. 會財局可指示進行查察,以斷定遵守情況等
20ZZC. 會計師查察員的權力
20ZZD. 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的報告
20ZZE. 在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後,會財局有權採取跟進行動
20ZZF. 執業單位組成的變更
20ZZG. 會財局可委任會計師調查員
20ZZH. 會財局可指示就專業人士,進行調查
20ZZI. 會財局可指示暫緩調查專業人士
20ZZJ. 會計師調查員的權力
20ZZK. 會財局須將調查專業人士一事,告知某些團體
20ZZL. 在根據第20ZZJ條施加要求之前,會計師調查員須作諮詢
20ZZM. 在調查專業人士後的法律程序中,使用導致入罪的證據
20ZZN. 就專業人士進行調查的報告
20ZZO. 會財局就第3AA部第3分部所指的調查採取的行動
第3A部 關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的查察及調查
第1分部導言21. 釋義
21A. 會財局可委任財匯查察員
21B. 會財局可指示進行查察,以確定符合條文或標準
21C. 財匯查察員的權力
21D. 財匯查察員可要求藉法定聲明核實答覆
21E. 會財局可要求提供資料,以決定查察的頻密程度等
21F. 關乎第21C及21D條的罪行
21G. 就公眾利益實體項目進行查察的報告
21H. 在就公眾利益實體項目進行查察後,會財局有權採取跟進行動
22. 審計調查委員會
22A. 會財局可委任財匯調查員
23. 會財局可指示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進行調查
23A. 會財局可指示就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進行調查
23B. 會財局可指示暫緩調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
24. 會財局須將調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一事,告知某些團體
25. 財匯調查員的權力
26. 財匯調查員可要求藉法定聲明核實解釋等
27.
28.
29. 在根據第25及26條施加某些要求之前,財匯調查員須作諮詢
30. 在調查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後的法律程序中,使用導致入罪的證據
31. 關乎第25及26條的罪行
31A. 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進行調查的報告
31B. 會財局就第3A部第3分部所指的調查採取的行動
31C. 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等進行調查的費用及開支
32. 原訟法庭可就沒有遵從指明要求而行使的權力
33. 查閱被檢取的紀錄或文件等
34. 裁判官手令
35.
36.
37.
第3B部 紀律事宜
第1分部失當行為37AA. 專業人士的會計師失當行為
37A.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財匯失當行為
37B. 註冊負責人的財匯失當行為
37C. 某作為或沒有作出某作為,是否相當可能有損投資大眾的利益等
37CA. 對會計師失當行為的處分
37D. 對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財匯失當行為的處分
37E. 對註冊負責人的財匯失當行為的處分
37F. 關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其他情況
37G. 會財局須告知施加的處分
37H. 行使施加罰款權力的指引
37I. 會財局在同意下,有權採取行動代替處分,或在處分以外採取行動
37J. 關於罰款的命令
37K. 披露處分等
37L. 會財局作出決定時,可顧及任何資料或材料
第3C部 就會計師、執業單位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所作的決定等:覆核及上訴
第1分部導言37M. 釋義
37N. 會計及財務匯報覆核審裁處
37O. 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
37P. 設立額外的審裁處
37Q. 覆核指明決定的申請
37R. 延長提出覆核申請的時限
37S. 撤回覆核申請
37T. 覆核裁定
37U. 審裁處的權力
37V. 審裁處聆訊須公開
37W. 會導致入罪的證據:為覆核的目的而提供的該等證據的使用
37X. 審裁處處理的藐視罪
37Y. 訟費
37Z. 審裁處的裁定及命令
37ZA. 審裁處的裁定或命令的格式及證明
37ZB. 登記審裁處的裁定或命令
37ZC. 無其他上訴權
37ZD. 指明決定何時生效
37ZE. 申請暫緩執行審裁處的裁定或命令
37ZF. 一方可針對審裁處的裁定提出上訴
37ZG. 申請上訴許可
37ZH. 上訴法庭的權力
37ZI. 審裁處的裁定不會因上訴而暫緩執行
37ZJ.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訂立規則的權力
第4部 有關不遵從事宜
第1分部導言38. 釋義
39.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
40. 對有關不遵從事宜展開查訊
41.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
42. 會財局通知某些團體第2分部所指的權力可予行使
43. 要求交出紀錄及文件以及要求提供資料及解釋的權力
44. 導致入罪的證據在法律程序中的使用
45. 原訟法庭就沒有遵從第43條所指的要求而具有的權力
46. 查閱被檢取的紀錄或文件等
47. 查訊報告
48. 會財局結束個案、暫停查訊及跟進等的權力
49. 會財局可向上市實體的營辦人發出通知,以確使有關不遵從事宜獲消除
50. 會財局可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以確使有關不遵從事宜獲消除
第4A部 徵費
50A. 證券買賣雙方須繳付徵費
50B. 公眾利益實體須繳付徵費
50C.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繳付徵費
50D. 減低徵費
50E. 已付徵費不得退回
50F. 會財局可將徵費作為民事債項予以追討
50G. 會財局可授權他人查察帳目等
第5部 雜項
51. 保密
52. 對舉報人的保障
53. 避免利益衝突
54. 豁免承擔法律責任
55. 與會財局的通訊︰豁免法律責任
56. 法律專業保密權
57. 交出在資訊系統內的資料
58. 聲稱對紀錄或文件擁有的留置權
58A. 呈交會財局的證明書或文件:相關罪行
59. 文件的銷毀等
59A. 合理辯解
60. 通知等的送達
60A.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規例
60B. 會財局可訂立規例
60C. 會財局須公布規例草擬本
60D. 會財局可指明表格
61. 附表的修訂
第6部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第7部
第1分部87.
88.
89.
90.
91.
92.
93.
第8部 《2021年修訂條例》——關於過渡及保留條文及相應修訂的規例
94. 《2021年修訂條例》——關於過渡及保留條文及相應修訂的規例
附表1 有關財務報告及有關規定的定義
第1部
條文
條文
第2部
條文
條文
附表1A 公眾利益實體項目,以及非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第1部 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1.
2.
3.
第2部 非公眾利益實體項目
1.
2.
附表2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第1部 釋義
1. 釋義
第2部 會財局成員的職位
2. 副主席的委任
3. 會財局成員的職能
4. 會財局成員的任職條款及條件
5. 會財局成員辭職
6. 會財局成員免職
第3部 署任安排
7. 署理主席
8. 署理行政總裁
第4部 會財局會議
9. 會議的一般程序
10. 法定人數
11. 會議的主持成員
12. 會議上投票表決
13. 文件傳閱及書面決議
第4A部 諮詢委員會
13A. 諮詢委員會的組成
13B. 成員辭職
13C. 成員免任
13D. 諮詢委員會會議
第5部 雜項條文
14. 委員會
15. 印章
16. 組織行政等
附表3
附表3A 不得轉授的會財局職能
1.
附表3B 費用
|
第1欄 |
第2欄 |
第3欄 |
|
|
項 |
詳情 |
費用 |
|
|
1A. |
根據第20AAD條 —— |
||
|
(a) |
就於2023年10月1日之前提出的申請,發出執業證書 |
0 |
|
|
(b) |
就於2023年10月1日當日或之後提出的申請,發出執業證書 |
3,500 |
|
|
1AB. |
根據第20AAI條 —— |
||
|
(a) |
就於2023年10月1日之前提出的申請,發出經續期執業證書 |
0 |
|
|
(b) |
就於2023年10月1日當日或之後提出的申請,發出經續期執業證書 |
5,050 |
|
|
1AC. |
根據第20AAS條,申請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註冊 |
3,500 |
|
|
1AD. |
申請將事務所名稱或事務所的註冊續期 —— |
||
|
(a) |
由執業會計師根據第20AAX(1)條提出的申請 |
5,050 |
|
|
(b) |
由執業會計師事務所根據第20AAX(2)條提出的申請 |
5,050(就該事務所的每名合夥人而言) |
|
|
1AE. |
根據第20AAZM條,申請註冊為執業法團 |
5,250 |
|
|
1AF. |
根據第20AAZR條,申請將執業法團的註冊續期 |
5,050(就該法團的每名董事而言) |
|
|
1AG. |
根據第20AAZZJ(2)(a)條,提供會財局註冊紀錄冊的記項或摘錄的複本 |
50(每份) |
|
|
1AH. |
根據第20AAZZJ(2)(b)條,提供會財局註冊紀錄冊的記項或摘錄的經核證真實複本 |
150(每份) |
|
|
1. |
根據第20G條,申請註冊為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
250 |
|
|
2. |
根據第20K條,申請將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續期 |
200 |
|
|
3. |
根據第20ZE條,申請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認可,批予原則批准 |
250 |
|
|
4. |
根據第20ZK條,申請將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認可續期 |
200 |
|
|
5. |
根據第20ZY(2)(a)條,提供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紀錄冊的記項或摘錄的複本 |
50(每份計) |
|
|
6. |
根據第20ZY(2)(b)條,提供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紀錄冊的記項或摘錄的經核證真實複本 |
150(每份計) |
|
附表4 關於調查委員會及其成員的條文
1. 成員的委任
2. 臨時成員
3. 免任成員
4. 調查委員會的會議及程序等
附表4A 關乎審裁處的條文
1. 釋義
2. 主席的委任
3. 委出審裁處委員團
4. 主席及委員的辭職及免職
5. 普通成員的委任及辭職
6. 主席及普通成員可獲付服務酬金
7. 署理委任
8. 關乎主席及普通成員的進一步條文
9. 聆訊
10. 初步會商
11. 同意令
12. 主席擔任審裁處單一成員
13. 特權及豁免權
附表5 關於檢討委員團及其成員的條文
1. 成員的任期
2. 免任成員
附表6 關於檢討委員會及其成員的條文
1. 檢討委員會的會議及程序等
2. 成員辭職
3. 會財局可填補空缺
4. 臨時主席或臨時成員
附表7 徵費的計算
1. 證券買賣雙方須繳付的徵費
2. 公眾利益實體須繳付的徵費
3. 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須繳付的徵費
|
N |
= |
符合以下說明的公眾利益實體的數目︰截至上一個公曆年的12月31日,該核數師有為該實體進行附表1A第1部第1項指明的項目(指明項目);及 |
|
TR |
= |
在上一個公曆年,公眾利益實體就該核數師為它們進行指明項目而付予該核數師的總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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