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怎樣按官方說明準備離婚表格:
單方呈請與共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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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涉及人身關係、子女安排與財產問題,表格選擇錯誤會令程序延誤。司法機構已公開「怎樣申請離婚」說明。本頁把它轉成填表前檢查清單,並標示常見欄位概念,方便你對照官方頁面操作。
何時使用這套離婚表格入口
當你準備以單方呈請或雙方共同申請解除婚姻,需要核對表格名稱、費用、子女安排文件與送達要求時,應先閱讀官方離婚說明頁,再下載家事法庭表格。
香港司法機構就申請離婚的途徑、表格及程序提供公眾說明。實際可用表格與費用以官方當日公布為準。
婚姻訴訟的程序框架見第 179 章《婚姻訴訟條例》等相關法例;呈請條件、證據與命令種類必須對照現行條文與事實。
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第 179 章。查閱日期:2026-10-12。摘錄並非法例全文。
下載官方連結

逐步教填:提交前檢查清單
- 選定途徑。雙方是否同意共同申請?不同意則了解單方呈請要求。
- 核對婚姻資料。結婚證明、日期、地點、姓名拼寫須一致。
- 處理子女安排。居所、日常照顧、探視、學費等寫具體,避免空泛。
- 財產與生活費。如有相關申請,另按官方表格清單準備,不要混在同一空白欄隨意書寫。
- 安排送達。對方如何收妥文件,直接影響其後進度。
快速解釋:離婚表格準備的核心是「途徑正確、身份資料一致、子女安排具體、送達可行」。
常見錯誤
- 下載了共同申請表格,但雙方其實未達成一致。
- 子女安排只寫「合理探視」,沒有可執行細節。
- 忽略官方費用與提交方式更新。
交表/送達注意
提交後仍有呈請書送達、認收、宣誓或聆訊等步驟。可參離婚程序指南。
表格版本、費用、提交方式及法定時限以發出機關於查閱當日(2026-10-12)公布的最新版本為準。HKLAWEX(天神法務部)是一般法律資訊平台,並非律師行。
常見問題
單方呈請和共同申請有何分別?
共同申請由雙方一起提出;單方呈請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所需表格不同。
一定要先分居多久?
法定條件與證據要求以《婚姻訴訟條例》及家事法庭現行說明為準。
有子女是否多一份陳述書?
通常需要處理子女安排相關文件,請以官方清單為準。
對方失蹤能否離婚?
可能涉及替代送達等程序,屬較複雜情況,應另查官方說明或尋求適當協助。
網上表格可否代替整套程序?
下載表格只是一步;仍有提交、送達、聆訊等程序。
本頁是否鼓勵某一方隱瞞資產?
否。本頁強調完整、真實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