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僱主扣起外傭護照可以嗎?
本頁目錄
僱主扣起外傭護照可以嗎?一般方向是:護照是持有人的證件,應由外傭自行保管。僱主以「保管免遺失」或「怕你逃走」為理由扣押,並不能自動合法化。這可能同時涉及合約、入境條件及更嚴重的人身自由問題。本篇給需要取回證件的外傭:先評估安全,保存對話及證人,向勞工處、入境處或警方等官方渠道求助,而不是教人衝突搶奪。
重點速覽
- 不寫教僱主扣證。
- 安全先於蒐證。
- 標準合約常見條款要求僱員保管自己的證件,以你那份合約為準。
- 同時欠薪或限制出門,一併記錄。
法律界線
一般解釋:入境處及勞工處公開資料指出外傭應自行保管護照等證件。
一般解釋:扣押證件若伴隨禁錮或強迫勞動等事實,可能另涉刑事,本篇不臆造條號。
標準僱傭合約重點見姊妹篇。
讀者用「扣押證件、外傭人身自由、標準僱傭合約」來搜尋時,本頁仍只回答「僱主扣起外傭護照」。角色是外傭,主要意圖是證件應由持有人保管的一般方向;保存證據、求助途徑。一般解釋:可能相關法例框架是標準僱傭合約;可能涉其他刑事,不臆造。安全與求助熱線用官方頁。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本文不作逐字引述。
查閱「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時,應核對頁面是否仍然適用於你的日期、身分及處所類型,不要只看標題就當成結論。查閱「勞工處:外籍家庭傭工」時,應核對頁面是否仍然適用於你的日期、身分及處所類型,不要只看標題就當成結論。
處理步驟
- 評估能否安全要求交還。有證人較好。
- 書面或訊息留下曾要求取回。日期。
- 向勞工處或入境處官方渠道查詢。帶合約。
- 有即時禁錮或暴力則報警。999。
- 不要用逾期逗留換談判。身份問題分開處理。
要保存哪些資料
| 資料 | 用途 |
|---|---|
| 合約 | 保管條款。 |
| 要求取回的紀錄 | 拒絕。 |
| 證人 | 同工或鄰居。 |
| 出入被限制 | 自由。 |
| 欠薪 | 並行。 |
| 證件影印 | 哪種證被扣。 |
資料未齊仍可先處理安全或作出查詢;不要為湊齊清單而延誤求醫、報案或止付。
核心疑問
僱主說放在夾萬「大家方便」,仍可能是扣押。
中介不是執法機關,但可作通報紀錄之一。
| 不要假設 | 較穩妥的理解 |
|---|---|
| 對方認錯就等於程序完結 | 口頭認錯、付款、報案、法庭命令是不同階段。 |
| 部門收了投訴就等於已有判決 | 投訴、調查、檢控或民事判決各自獨立。 |
| 網上其他人的金額或罰則 | 沒有核對現行條文及你的事實之前,不能套用。 |
香港只適用本地法院、部門及警務處。不要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行政或仲裁程序寫進香港時間線。
容易出錯的做法與假設示例
- 外傭護照一定要由僱主保管才合法。
- 不給護照就能阻止轉換僱主(本篇不展開規避,只說明那不是合法理由)。
- 搶奪過程中受傷也要繼續搶。
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亦不是法庭裁決):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僱主把護照放夾萬,拒絕在休息日交還。外傭用訊息要求並向勞工處查詢。此例非真實案件。
常見問題
僱主可以扣起外傭護照嗎?
不是一般允許的做法。證件應由持有人保管。
僱主說怕我遺失,是不是就合理?
不是自動合理。保管風險不構成扣押理由。
我可以報警嗎?
可以。尤其同時有暴力、禁錮或即時危險。
取回護照後還要不要處理欠薪?
可以。分開紀錄、分開途徑。
查詢前先整理
- 合約。
- 被扣證件。
- 要求紀錄。
- 安全。
- 其他被扣工資。
整理後可經天神法務部 WhatsApp 查詢入口簡述情況及已採取步驟。需要個案的正式法律意見或訴訟代表時,應另向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資料整理日期:2026-10-06。以下為一般資訊;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 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 —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foreign_domestic_helpers.html(查閱日期:2026-10-06)
- 勞工處:外籍家庭傭工 — https://www.labour.gov.hk/tc/plan/iwFDH.htm(查閱日期:2026-10-06)
常見問題
僱主可以扣起外傭護照嗎?
不是一般允許的做法。證件應由持有人保管。
僱主說怕我遺失,是不是就合理?
不是自動合理。保管風險不構成扣押理由。
我可以報警嗎?
可以。尤其同時有暴力、禁錮或即時危險。
取回護照後還要不要處理欠薪?
可以。分開紀錄、分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