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超速扣分香港 2026:
罰款、記分與停牌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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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超速的定額罰款及扣分,自2026年1月1日起為四級:超出車速限制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罰480元、不記分;逾15至30公里罰675元、記3分;逾30至45公里罰900元、記5分;逾45公里罰1,500元、記10分,並須停牌至少6個月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違例駕駛記分以任何兩年期間累計,累積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資格。收到通知書後,應先核對地點、時間及車速,再決定繳款或要求法庭聆訊。
重點速覽
- 一般限速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0條,超速罪行見第41條;定額罰款見第240章附表;記分見第375章。
- 2026年1月1日起罰款上調,記分級別維持不變。
- 8至14分收通知書,10分或以上須上駕駛改進課程,15分或以上可被停牌。
- 繳付定額罰款即接受法律責任,並於繳款當日記分。
超速的法律界線
一般解釋:駕駛汽車時速度超出該路段的車速限制,即可能觸犯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1條。按第374章第40條,車輛在任何道路上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運輸署署長可藉憲報公告更改個別道路的限速並豎設交通標誌;因此,沒有車速限制標誌的路段適用每小時50公里,其他路段以現場標誌為準。此外,巴士及中型、重型貨車的最高車速限制為每小時70公里,公共小巴為每小時80公里,即使路段限速較高亦不得超出。定額罰款的金額由第240章《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附表訂明,經2025年第187號法律公告修訂,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超速罰款及扣分一覽(2026)
| 超出車速限制 | 定額罰款 | 違例駕駛記分 |
|---|---|---|
| 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 | 480元(修訂前320元) | 0分 |
| 逾每小時15公里但不多於30公里 | 675元(修訂前450元) | 3分 |
| 逾每小時30公里但不多於45公里 | 900元(修訂前600元) | 5分 |
| 逾每小時45公里 | 1,500元(修訂前1,000元) | 10分;須停牌至少6個月及強制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
違例駕駛記分:幾多分會停牌?
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把表列罪行分為10分、5分及3分三級。駕駛者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指定水平,便會觸發相應後果:
| 兩年內累積分數 | 後果 |
|---|---|
| 8至14分 | 運輸署署長送達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 |
| 10分或以上 | 須在通知日期起計3個月內自費修習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
| 15分或以上 | 可被取消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6個月,以法庭命令為準 |
超速扣分的快速解釋:先看超出限速多少,決定罰款及分數;再數一數過去兩年已有多少分,判斷是否接近10分或15分門檻。分數越接近門檻,越值得在繳款前核對指控是否準確。
收到超速通知書的處理步驟
- 核對資料:檢查車牌、日期、時間、地點、記錄車速及該路段限速。
- 確認駕駛者:如車主並非當時駕駛者,須按通知書要求提供駕駛者資料。
- 計算累積分數:查核過去兩年的記分紀錄,評估是否觸及8分、10分或15分門檻。
- 決定繳款或爭議:接受指控便在限期內繳付;有異議則按通知書指示要求法庭聆訊。
- 如涉及其他罪行:超速同時涉及危險駕駛或交通意外,處理方向不同,可參考交通法律諮詢。
應準備的文件
| 文件 | 用途 |
|---|---|
| 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 核對指控內容及限期 |
| 駕駛執照及車輛登記文件 | 確認駕駛者及車主身份 |
| 行車記錄儀片段(如有) | 核對車速、路段及當時交通情況 |
| 運輸署記分紀錄 | 計算兩年內累積分數 |
核心疑問:超速與危險駕駛有何分別?
超速是以車速是否超出限速為準的罪行,大多以定額罰款處理;危險駕駛則看駕駛方式是否遠低於一名合格而小心的駕駛者應有的水平,屬較嚴重的刑事罪行,須經法庭審理。極速飛車並在網上流傳的影片,便可能由超速升級為危險駕駛調查,例如飛車片與危險駕駛的分析。
常見誤解
- 誤解一:「只超一點點不會有事。」不正確。超速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雖然不記分,仍須繳付480元定額罰款。
- 誤解二:「分數一年後便清零。」不正確。記分以任何兩年期間累計。
- 誤解三:「先繳款,之後再上訴。」不穩妥。繳付定額罰款一般即表示接受法律責任。
查詢前可準備甚麼
查詢時可預先整理:通知書或傳票副本、過去兩年的違例紀錄、行車記錄儀片段,以及當時路段的限速標誌相片。資料齊備後,可經天神法務部聯絡頁查詢一般程序方向。
來源與查閱日期
- 運輸署〈安全駕駛 請勿超速〉,運輸署網站,查閱日期:2026-10-21。
- 運輸署〈違例駕駛記分制度〉,運輸署網站,查閱日期:2026-10-21。
- 第240章《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附表(2026年1月1日版本),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日期:2026-10-21。
- 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駕駛速度〉,運輸署網站,查閱日期:2026-10-21。
- 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0及41條及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日期:2026-10-21。
常見問題
超速幾多會扣分?
超出車速限制每小時15公里以上便會被記分:逾15至30公里記3分,逾30至45公里記5分,逾45公里記10分;超速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只須繳付定額罰款,不會記分。
2026年超速罰款是多少?
由2026年1月1日起,超速定額罰款調整為480元、675元、900元及1,500元四級,分別對應超速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逾15至30公里、逾30至45公里及逾45公里。
扣幾多分會停牌?
兩年內累積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資格,首次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6個月,以法庭命令為準;累積10分或以上須在通知日期起計3個月內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8至14分會收到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另外,超速逾每小時45公里本身已須停牌至少6個月。
幾時開始計分?
視乎處理方式。經定額罰款處理的,於繳交定額罰款當日記分;經法庭審理的,於被定罪當日記分。至於是否觸及8分、10分或15分門檻,運輸署以干犯罪行的日期(而非記分日期)計算任何兩年期間,並以滾動方式計算。
影快相超速,罰單會寄給誰?
一般先寄給車輛登記車主。如駕駛者並非車主,車主須按通知書要求提供駕駛者資料;處理方式以通知書指示為準。
不同意超速指控可以怎樣做?
可以按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指示,在限期內要求由法庭聆訊,而不繳付定額罰款。一經繳付定額罰款,一般即表示接受法律責任,記分亦隨之生效。
沒有標示車速限制的道路限速是多少?
每小時50公里。按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0條,車輛在任何道路上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運輸署署長可藉憲報公告更改個別道路的限速,並以交通標誌顯示;路段沒有車速限制標誌,便適用每小時50公里。巴士及中型、重型貨車另有每小時70公里、公共小巴另有每小時80公里的車輛類別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