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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漏水或不能住,還要交租嗎?

租務與物業居住 更新於

單位漏水或不能住,還要交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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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漏水或不能住,還要不要交租?沒有「一漏就自動免租」的規則。先確保安全:電路、天花鬆脫、霉菌影響健康時,應先離開危險位置並書面通知業主及管理處。租金應否減收、暫停或終止租約,取決於租約維修責任、是否實質剝奪享用,以及有沒有受規管租賃的特別規定。擅自停租可能變成你欠租。

重點速覽

  • 安全撤離與租金爭議分開。
  • 通知維修的書面及合理時間很重要。
  • 沒有自動免租百分比。
  • 樓上滲水可能要另追第三者,不能只停付給業主。

法律界線

一般解釋:租客有權享有租約承諾的單位狀況;業主維修責任以租約為主,普通法亦討論寧靜享用等概念,本篇只作一般解釋。

一般解釋:第7章對部分租賃的維修及終止或有框架,須核對是否適用。

冷氣滴水等日常滋擾見姊妹篇,本篇鎖定不宜居住程度。

讀者用「宜居、嚴重漏水停租、維修期間租金」來搜尋時,本頁仍只回答「單位不能住還要交租嗎」。角色是租客,主要意圖是不宜居住、維修責任與可否停租,無自動免租。一般解釋:可能相關法例框架是租約維修條款;普通法享用權;第 7 章視租賃類別。安全撤離 vs 租金爭議分開。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本文不作逐字引述。

處理步驟

  1. 先處理安全。必要時暫住其他地方並記錄支出。
  2. 書面通知業主及管理處。附照片、影片原檔。
  3. 讓合理時間維修。記錄對方回覆。
  4. 不要只停租。可同時詢問減租或終止,但先留下你仍願意配合的證據。
  5. 嚴重時考慮報告滲水辦或其他機構。那是調查渠道,不是即時免租令。

要保存哪些資料

資料 用途
漏水照片影片 程度及日期。
書面通知 何時告知。
維修報價或拒絕 業主態度。
醫療或酒店開支 實際損失。
租約維修條款 誰負責。
租金付款 你有否已停租。

資料未齊仍可先處理安全或作出查詢;不要為湊齊清單而延誤求醫、報案或止付。

核心疑問

『不能住』是程度問題,不是租客單方面標籤。專業報告有幫助,但不是人人必須先花一筆。

對業主停租,不解決樓上單位不維修的問題。

不要假設 較穩妥的理解
對方認錯就等於程序完結 口頭認錯、付款、報案、法庭命令是不同階段。
部門收了投訴就等於已有判決 投訴、調查、檢控或民事判決各自獨立。
網上其他人的金額或罰則 沒有核對現行條文及你的事實之前,不能套用。

香港只適用本地法院、部門及警務處。不要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行政或仲裁程序寫進香港時間線。

容易出錯的做法與假設示例

  • 以為貼張紙寫免租就生效。
  • 自己請人把樓上單位打拆。
  • 不讓維修工人進門又投訴對方不修。

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亦不是法庭裁決):假設示例並非真實案件:睡房天花持續滴水,租客拍照後暫住朋友家,並書面要求十天內維修,租金仍先按舊額支付並註明保留權利。此例不是標準動作清單以外的法律結論。

常見問題

單位不能住,是不是可以立即停租?

不是。不自動免租;應先通知維修並按租約及事實評估。

我已經搬走,還要不要交租?

不一定自動停止。交還是否完成、租約是否終止,要另外整理。

樓上不維修,我可以告自己的業主嗎?

不一定。要看租約誰負責及業主有否採取步驟;也可能另涉樓上。

滲水辦報告是否等於免租證明?

不是。報告是事實材料,租金後果仍要另行處理。

查詢前先整理

  • 照片。
  • 通知紀錄。
  • 租約。
  • 已付租金。
  • 是否已暫住別處。

整理後可經天神法務部 WhatsApp 查詢入口簡述情況及已採取步驟。需要個案的正式法律意見或訴訟代表時,應另向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資料整理日期:2026-10-06。以下為一般資訊;正式條文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

  1. 電子版香港法例第7章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7(查閱日期:2026-10-06)
  2. 差餉物業估價署:出租處所 — https://www.rvd.gov.hk/tc/our_services/tenancy_matters.html(查閱日期:2026-10-06)

常見問題

單位不能住,是不是可以立即停租?

不是。不自動免租;應先通知維修並按租約及事實評估。

我已經搬走,還要不要交租?

不一定自動停止。交還是否完成、租約是否終止,要另外整理。

樓上不維修,我可以告自己的業主嗎?

不一定。要看租約誰負責及業主有否採取步驟;也可能另涉樓上。

滲水辦報告是否等於免租證明?

不是。報告是事實材料,租金後果仍要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