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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規定最低工資上調:
合約生效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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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規定最低工資上調:合約生效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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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2 日政府新聞網公布,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由每月 5100 元增至 5220 元,適用於指定日起簽訂的合約。本貼士對照合約時點與膳食津貼。

香港政府新聞網於2026年10月2日公布,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上調百分之二點三五,由每月五千一百元增至五千二百二十元,適用於翌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膳食津貼維持每月不少於一千二百三十六元。已按舊水平簽訂並在指定限期前送抵入境處的合約,可按過渡安排處理。

僱主與外傭最常問的是:舊合約要不要即時加薪、新合約何時必須用新水平。公開稿已寫明以「簽訂日期」劃分,並設送件過渡。本文對讀該行政公布與標準僱傭合約/僱傭條例工資支付一般框架,不評論政策本身。

生活例子

例子一:10月1日已簽舊水平合約

按政府公布,今日或之前按5100元簽訂的合約,仍可於該月指定日前送抵入境處處理。應核對公布的確實截止日期,勿逾期。

例子二:續約談判只口頭說跟新工資

應在標準合約寫明工資與膳食安排,並按入境處要求遞交。口頭加薪欠缺文件,日後易爭議。

例子三:僱主以「包食」低於最低工資

規定最低工資與膳食津貼是分開項目。以低於適用水平支付工資,可能觸發勞資及入境相關後果。

法例及風險

規定最低工資的行政水平

外傭規定最低工資由政府按機制調整並公布。新水平適用於公布所指的新簽合約;不自動改寫所有現有合約條款,惟續約或新聘須跟從當時適用水平。

生效時點的快速解釋:先對照「合約簽訂日」與政府公布的過渡安排,再決定文件上應填的工資數字。

標準合約與入境要求

外傭受僱通常使用入境處規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工資低於適用規定最低工資,可能影響合約審批及後續執法。

文件齊備的快速解釋:合約、出糧紀錄與膳食安排應一致;爭議時文件比事後回憶重要。

你應該怎樣處理

  1. 閱讀政府新聞網及勞工處/入境處同期公布全文,核對生效與送件日期。
  2. 新聘或續約:在標準合約填寫不低於新水平的工資。
  3. 舊合約:按過渡安排決定是否仍可遞交;勿假設自動加薪或自動作廢。
  4. 保存出糧證明與膳食安排紀錄。
  5. 爭議先整理合約與糧單,再考慮勞工處協助。
  6. 本頁不提供如何低報工資以減費的建議。

法律程序流程

  1. 簽訂與遞交:按入境處程序。
  2. 工資爭議:勞工處調解/勞資審裁處(視申索)。
  3. 正式條文與公布:以政府及電子版法例為準。

常見問題

所有現職外傭是否即日加至5220元?
不是。公開安排以新簽合約生效時點為主;現有合約視條款與續約而定。

膳食津貼有沒有一併上調?
按2026年10月2日公布,膳食津貼維持每月不少於1236元。

可否用福利抵銷低於最低工資?
規定最低工資是金錢工資水平;細節以公布及合約要求為準,不宜自行抵銷。

逾期才送舊合約怎麼辦?
應向入境處查詢最新處理;不要假設一定仍按舊水平受理。

外傭拒絕簽新水平是否違法?
續約屬雙方協議;僱主亦不能支付低於當時適用規定水平。

本頁是否政府薪金計算工具?
不是。請以官方公布數字為準。

延伸閱讀:外傭合約結束與返回、外傭分類、第57章摘要。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根據公開報道與官方資訊整理(整理日期:2026-10-07),不是對任何人士的個案評估、辯護策略或起訴建議;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不保證調查結果、檢控決定、民事勝敗或金錢追回;亦不教導隱瞞、偽造文件、阻礙執法或規避法例規定。正式條文請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查閱日期:2026-10-07。報道其後可能更新,以主管當局及電子版法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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