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清拆令:
不遵從建築物條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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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屋宇署公布,四名業主因不遵從觀塘工業大廈迷你倉單位的清拆令及修葺令,被判罰款合共逾 118 萬元。本貼士對照第 123 章命令框架。
公開報道指四名業主因不遵從根據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及修葺令,於2026年10月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罰款合共1,181,400元,當中大部分屬持續日數罰款。個案涉及觀塘海濱道工業大廈改建成迷你倉、阻礙逃生及消防進出途徑。
2026年10月7日政府新聞公報指,屋宇署曾就未經批准的改建加建工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及第26條發出清拆令及修葺令;業主首次被定罪後仍不履行,遂遭第二次檢控。發言人強調違例改建可影響逃生及耐火結構。本文對讀命令遵從義務與罰則框架,不對個別單位現況作實地結論。
生活例子
例子一:收到清拆令後只繳第一次罰款便以為了結
公開個案顯示,不履行命令可再被檢控,並就持續日數另處罰款。
例子二:租客經營迷你倉,業主以為與己無關
法定命令通常針對業主等責任人。業主仍須了解命令對象與遵從責任。
例子三:想繼續經營而拖延清拆
本文不鼓勵拖延。屋宇署公開表示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檢控。
法例及風險
清拆令與修葺令:第123章
屋宇署可就違例建築工程發出清拆令及修葺令。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屬嚴重罪行;公報並述明最高罰款、監禁及每日持續罰款框架。
法定命令的快速解釋:命令要求的是完成指定工程或停止違規狀態,不是「罰一次就結束」。持續不遵從,風險會逐日累積。
逃生途徑與消防通道
公開案情指改建阻礙逃生及消防救援進出途徑,違反《建築物(規劃)規例》相關要求。樓宇安全屬公眾利益議題,不單是私人合約問題。
迷你倉改建的快速解釋:未經批准改動用途或間隔,可能同時觸及批准程序與命令執法。收到命令應盡早找合資格人士評估如何遵從。
你應該怎樣處理
- 核對命令抬頭、期限、要求事項與單位範圍。
- 委任認可人士/註冊承建商評估如何合法遵從,不要自行猜測可拖延。
- 保留所有往來屋宇署信件與繳款/工程紀錄。
- 若已再次被檢控,盡快了解控罪與應訊安排。
- 業主與佔用人應釐清誰負責執行命令,避免互相推諉。
法律程序流程
- 發令: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發出清拆/修葺令。
- 檢控:不遵從可被定罪;可持續日數罰款。
- 再檢控:首次定罪後仍不履行,可再被檢控。
常見問題
繳交罰款後是否等於命令已撤銷?
不是。罰款是刑罰;命令要求的工程或狀態改善通常仍須完成。
不遵從清拆令最嚴重可怎樣?
公報指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可就持續每日另處罰款;實際以法例及判決為準。
租客經營迷你倉,業主是否一定無罪?
不會自動無罪。責任視命令對象、業權與實際控制而定。
可否因「生意需要」合理辯解不遵從?
不一定。是否屬合理辯解由法庭按證據判斷,本文不作個案預測。
第二次檢控是否常見?
公開個案顯示屋宇署會對持續不履行者再次檢控。
本頁是否評估某大廈現況?
不是。僅整理公開公報與條文框架。
延伸閱讀:大廈法團分類、第123章摘要、民事訴訟概覽。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根據公開報道與官方資訊整理(整理日期:2026-10-08),不是對任何人士的個案評估、辯護策略或起訴建議;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不保證調查結果、檢控決定、民事勝敗或金錢追回;亦不教導隱瞞、偽造文件、阻礙執法或規避法例規定。正式條文請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查閱日期:2026-10-08。報道其後可能更新,以主管當局及電子版法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