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指南|香港
駕駛違例記分制度:
扣分幾耐取消、幾多分會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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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口語的「扣分洗底」,對讀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表列罪行(例如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記5分、若干超速檔次等)會被記分;是否觸及停牌或強制上課,主要看「由犯某項罪行起計的2年內」累積分數(滾動計算,而非每年自動歸零)。兩年內累積達8分但少於15分會收到通知書;達10分或以上一般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達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資格(首次因此停牌一般3個月)。完成改進課程在符合第6A條條件下可扣減3分,但不是全部清零。第一步是查清兩年內還有多少分。
重點速覽
- 法例: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
- 「洗底」:兩年滾動計算窗口;不是曆年清零。
- 8分或以上但少於15分:記分通知書(第7條)。
- 10分或以上:強制駕駛改進課程(第8AA條);符合條件可扣減3分(第6A條)。
- 15分或以上:可被取消駕駛資格(第8條;首次一般3個月)。
記分制度的法律界線
第4條規定:就表列罪行被定罪,或就表列罪行負上繳付定額罰款的法律責任,即須被記適當分數;分數見條例附表。第8A條亦規定:若兩項或多於兩項已被記分的罪行由同一作為構成,計算第7、8及8AA條時一般只取最高分的一項。詳情以條例原文及運輸署說明為準。
分數門檻對照
| 兩年內累積 | 條例/後果(摘要) |
|---|---|
| 8分或以上但少於15分 | 第7條:送達記分通知書 |
| 10分或以上 | 第8AA條: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
| 15分或以上 | 第8條:可被取消駕駛資格;首次一般3個月,其後一般6個月 |
個別罪行分數例子(完整以現行附表為準):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記5分;超速按超額幅度記不同分數。可延伸閱讀衝紅燈罰款與扣分及超速扣分與罰款。
扣分洗底的快速解釋:先問三題:今次違例記幾多分?兩年計算窗口內我仲有幾多分?加埋之後有沒有踩中10分或15分?三題答完,就知道只是罰款,還是已經接近停牌。
處理步驟
- 建紀錄表:列出每宗違例日期、條文及分數。
- 查官方紀錄:向運輸署核對,避免自行漏計。
- 評估門檻:特別留意10分課程及15分停牌;了解第6A條扣減3分的限制。
- 按通知行事:課程或停牌文件有限期,錯過可變得更嚴重。
- 需要時查詢:可經天神法務部聯絡頁查詢一般方向;條例摘要見第375章。
應準備的文件
| 文件 | 用途 |
|---|---|
| 定額罰款通知書/傳票 | 確認違例日期與條文 |
| 已繳罰款收據 | 核對記分起算 |
| 運輸署記分查詢結果 | 核對累積分數 |
| 駕駛改進課程通知/證書 | 證明已履行課程要求及是否適用扣減 |
| 停牌相關法庭或運輸署文件 | 了解取消資格期間 |
核心疑問:分數「洗底」後,停牌紀錄是否一併消失?
記分跌出兩年計算窗口,與是否曾被取消駕駛資格,不是同一件事。分數可不再計入其後的15分門檻,但曾經取消資格的事實、法庭紀錄或日後再犯時「其後每次」的停牌期,不應理解為「全部當作從未發生」。處理時應分開:現有記分、課程義務、以及停牌狀態。
常見誤解
- 誤解一:「每年1月自動零分。」不正確。屬兩年滾動計算。
- 誤解二:「上完改進課程就全部洗底。」不正確。符合第6A條時最多扣減3分,且有多項限制;不是清空所有分數。
- 誤解三:「只有嚴重意外才停牌。」不正確。純記分累積至15分亦可啟動取消資格程序。
查詢前可準備甚麼
查詢時可預先整理:近兩年所有罰單、現有記分、是否已收課程或停牌通知,以及駕駛執照類別。官方說明見運輸署網站;條文見本站第375章摘要。
來源與查閱日期
- 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尤其第4、6A、7、8、8AA、12條及附表),電子版香港法例,查閱日期:2026-10-30。
- 運輸署〈違例駕駛記分制度〉,運輸署網站,查閱日期:2026-10-30。
- 本站條例頁:第375章摘要(查閱日期:2026-10-30)。
文獻對讀以電子版香港法例、運輸署、司法機構及相關官方公布為準;本頁對任何人士維持無罪推定(如涉刑事討論),不作個案勝負判斷;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及教育用途,不構成法律意見。查閱日期:2026-10-30。
常見問題
駕駛違例記分幾耐會取消(洗底)?
第375章以「由犯某項罪行起計的2年內」累計分數,判斷是否達15分停牌或10分須上課等門檻;口語「洗底」通常指分數跌出該兩年滾動計算範圍。運輸署說明亦以兩年期解釋記分取消。實際起算以違例日期、記分規則及分數紀錄冊為準,而不是每年1月自動清零。
兩年內幾多分會停牌?
按第375章第8條,任何人如從其犯某項罪行起計的2年內被記分達15分或多於15分,其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即須按該條取消。裁判官一般須命令首次因此取消資格者停牌3個月;以往曾根據本條例被取消資格者,一般為6個月(另有極度困苦等有限例外)。
8分、10分、15分門檻有何分別?
第7條:被記分達8分或多於8分但又少於15分,署長須送達通知書。第8AA條:2年內達10分或多於10分,一般須在通知後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駕駛改進課程。第8條:達15分或多於15分,可被取消駕駛資格。
衝紅燈同超速的分數會一齊計嗎?
會。只要是第375章附表所列罪行,分數在兩年計算期內一併累積。附表例子: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記5分;超速則按超額幅度記不同分數。完整分數以現行附表為準。
繳付定額罰款會否已經記分?
按第4條,任何人就表列罪行被定罪,或就表列罪行負上繳付定額罰款的法律責任,即須被記關乎該罪行的適當分數。不要以為「只罰款不扣分」。
上完駕駛改進課程,分數會清零嗎?
不會全部清零。第6A條訂明:在符合條件下,獲發課程證書後,署長須安排在被記總分數中扣減3分;但若當日沒有被記分、已被記15分或以上,或過去2年內已按該條扣減過分數等情況,則不得扣減。課程本身亦不等於把所有分數「洗走」。
可不可以查自己仲有幾多分?
可以向運輸署查詢違例駕駛記分紀錄。實務上應保留每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法庭文件,方便自行核對。
停牌期間繼續駕駛會怎樣?
按第12條,在被取消資格期間申請或領取駕駛執照,或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停牌後亦要遵守其後的記分重新累積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