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修剪樹木墮下:
職安健罰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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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5 日勞工處公布,康輝園業主立案法團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就北角停車場修剪樹木致命意外被判罰款 14.9 萬元。本貼士對照第 509 章僱主責任。
公開報道指康輝園業主立案法團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於2026年10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4.9萬元。案情涉及2025年7月北角住宅停車場,一名工人修剪樹木時從牆頂墮下約1.2米,其後離世。
業主立案法團委聘或安排工序時,仍可能被放在「僱主/佔用人」職安健責任框架下討論。致命意外後的刑事檢控與僱員補償、民事疏忽屬不同途徑。本文對讀第509章一般責任,不評論該法團內部會議紀錄。
生活例子
例子一:法團以為外判工傷只關承辦商
公開個案顯示法團亦可因違反職安健規定被檢控。外判不等於責任自動消失。
例子二:低矮牆頂工作被視為「唔高」
公開案情墮下高度約1.2米仍可致命。高度低並不代表無需防墮及安全工作系統。
例子三:工人家屬想同時追補償
可評估第282章僱員補償及/或民事申索;與法團被罰款是不同程序。
法例及風險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
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一般責任條款,公開罰則框架可高達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以現行條文為準)。
法團作為責任人的快速解釋:誰安排工作、誰控制場地,往往比「合約怎麼寫外判」更影響責任討論。
僱員補償並行
致命或受傷工傷可觸發第282章僱員補償申索;刑事罰款並不自動等於已支付補償。
罰款與補償的快速解釋:罰款交給政府;補償/損害賠償才是對受害人或遺屬的金錢救濟方向。
你應該怎樣處理
- 法團/物管為高空或邊緣工作做風險評估,提供防墮裝備與監工。
- 外判合約應寫明安全責任,但日常仍要巡查關鍵風險。
- 發生意外後報警/通知勞工處,保留現場與合約文件。
- 受傷工人或遺屬可查詢僱員補償及法律援助。
- 不要偽造安全培訓或巡查紀錄。
- 本頁不提供如何推卸職安責任的話術。
法律程序流程
- 意外調查:勞工處調查成因與責任。
- 刑事檢控:違反職安健可被罰款。
- 補償/民事:另行評估。
常見問題
法團已外判是否一定無罪?
不是。公開個案顯示法團仍可被定罪罰款。
墮下高度不高是否不用防墮?
不是。低高度亦可造成致命傷害。
罰款14.9萬元是否上限?
不是。法例設有更高罰則框架;本案數字是該判決結果。
工人家屬可否另對外判商追討?
可能按角色評估;須視僱傭/判給關係與證據。
暫時停工通知書是否本案一定有?
視勞工處現場決定;不同意外措施不同。
本頁是否評估康輝園管理質素?
不是。僅整理公開判決摘要與框架。
延伸閱讀:僱員補償程序、工傷分類、第509章摘要、第282章摘要。查詢入口:天神法務部聯絡頁。
本篇由天神法務部(HKLAWEX.COM)根據公開報道與官方資訊整理(整理日期:2026-10-08),不是對任何人士的個案評估、辯護策略或起訴建議;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不保證調查結果、檢控決定、民事勝敗或金錢追回;亦不教導隱瞞、偽造文件、阻礙執法或規避法例規定。正式條文請以電子版香港法例現行版本為準。查閱日期:2026-10-08。報道其後可能更新,以主管當局及電子版法例為準。